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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2008-08-19 招标编号: - 招标代理: 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 广州市番禺中心医院筹建工作办公室 报名截止: 2008-08-26 所属地区: 广东 所属行业: 水利桥梁建筑
广州市番禺中心医院筹建工作办公室现对番禺中心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番禺中心医院污水处理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中心医院筹建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陈工 电话:020-34833380 招标代理: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华东路413号12楼 联系人:张小姐 电话:020-37637635*609 传真:020-37638715 邮箱:cj37637635@126.com 三、建设地点:番禺中心医院内 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番禺中心医院污水处理工程的施工,详细的招标范围应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报价表》及设计文件为准(包括但不限于,最终按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为准)。 本工程为一个标段。 提示:投标人中标后,在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委托的设计单位交纳设计费用:按照《工程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的附表一)。 五、预计发包价:约350万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和自筹资金 七、质量标准:合格;通过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主管部门验收。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08年8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4:00。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九、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一楼大堂(广州市番禺区市桥白沙路101号)。 十、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不含暂定资质)或以上等级资质; 4、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且在广州市建委备案并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建造师应为二级(或)以上,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需提供本人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省辖区内注册的建筑业企业,须书面承诺如不能完成建造师执业注册将承担全部责任;属外省进穗企业,除提供上述书面承诺外,还须同时提供其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项目经理证延期文件且项目经理证书在该文件规定使用有效期内。项目经理证书须为市政公用工程相应专业的三级(或)以上: ①项目负责人已取得建造师资格证书。需提供本人建造师资格证书及项目经理证,已经办理建造师注册手续或证明,项目负责人的专业以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专业类别为准; ②项目负责人在建设部、省建设厅网站公布的建造师注册名单之列。需提供本人建造师资格证书及项目经理证,并提供完成初始注册的有关公告(公示)第一页,及显示相关项目负责人的名单页的打印件(含查询路径),项目负责人的专业以网上公示为准,如公示未显示专业则以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专业类别为准; ③项目负责人在建设部、省建设厅公布的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名单之列,或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已通过一级、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初审证明。提供有关公告(公示)第一页,及能显示相关项目负责人的名单页的打印件(含查询路径)或初审证明,并提供本人项目经理证,项目负责人的专业以网上公示为准,如公示未显示专业则以项目经理证书的专业为准。【注:须能够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中查询到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或项目经理的有关情况,且项目负责人没有被锁定,否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3、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7、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8、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1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9、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0、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1、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一、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时且不超过20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当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20名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见证下采取公开摇珠方式从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中随机抽取20名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业主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十三、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中要求提交的各项资料复印件须出示原件核对,并按《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的顺序排列标明页码、装订成册,同时每页资料盖上单位法人公章及项目负责人签名并在资料的骑缝处盖上单位法人公章,否则其报名资料将视作无效。《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五、在参加本招标工程的投标报名和开标会时本工程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场,并带备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以备查验,否则视为报名无效。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参加摇珠会和答疑会,但必须按照约定的时间准时参加发标会和开标会,摇珠会、发标会、答疑会和开标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十六、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证明书(须按附件四、附件五格式填写,授权委托证明书被委托人多于一人的将视作无效); 十七、为避免投标单位使用不同版本的投标申请函、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人证明书、建造师完成执业注册工作的承诺书和没有违反招标公告要求的承诺书而引起的评审争议,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申请函、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人证明书、建造师完成执业注册工作的承诺书和没有违反招标公告要求的承诺书须按附件的格式填写,如未按附件格式填写或未填写完整的,将视为未响应招标公告要求而作资审不合格处理。 十八、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以下单位反映:(1)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投诉传真电话:84898880;(2)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电话84833337;(3)广州市番禺区监察局,投诉电话:84636701。投诉以正式书面投诉文件为准,并署名和加盖法人公章。 十九、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和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局网站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网站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二十、本招标公告使用GZZB200612-001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招标机构联系信息: 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中心医院筹建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陈工 电话:020-34833380 招标代理: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华东路413号12楼 联系人:张小姐 电话:020-37637635*609 传真:020-37638715 邮箱:cj3763763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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